天津大学休学公示
尊敬的师生们:
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为了提高教学和管理效率,方便师生们更好地完成学业,学校决定对部分师生进行休学处理。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休学对象
本次休学对象为:
1. 因身体原因需要休息的师生;
2. 因家庭原因需要照顾家人的师生;
3. 因个人原因需要调整学习计划的师生。
二、休学期限
本次休学期限为一年,即从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。休学期间,师生仍需按照学校规定参加课程学习,完成学习任务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。
三、休学程序
1. 休学师生需要填写《天津大学休学申请表》,并提交至校办公室(行政楼803室);
2. 校办公室将审核休学申请,符合条件的师生将获得《休学证明书》;
3. 休学师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办理退学手续,并离开学校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 休学师生在离校期间,仍需遵守学校相关规定,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营;
2. 休学师生如需要进一步了解学校情况,可前往学校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咨询;
3. 学校将继续加强对休学师生的管理和服务,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。
特此公示。
天津大学
2023年2月2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