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休学管理规定细则
为规范休学管理,保障学生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福建省高等教育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福建省制定了《福建省休学管理规定细则》。
本细则适用于福建省内高校(含独立学院)的学生。
一、休学概述
学生因个人原因,需要暂停学业的,可以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。学校根据学生申请和实际情况,审核批准其休学。休学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年。
二、休学申请
1.休学申请时间:学生可以在学期内提出休学申请,也可以在学期结束后提出。
2.休学申请方式: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,并提供相关证明(如诊断证明、病历等)。
3.休学申请要求:学生需要提供真实、准确的个人信息,并说明休学原因。学校需要对申请进行审核,并做出决定。
三、休学审批
1.休学审批程序:学校在收到休学申请后,需要对申请进行审核。审核内容包括休学原因、时间、人数等。
2.休学审批结果:学校根据审核结果,作出休学决定。休学决定应明确休学时间、地点、学习方式等。
3.休学审批材料:学校需要提供休学申请、诊断证明、病历、证明休学原因等材料。
四、休学期间管理
1.休学期间待遇:学生休学期间,与其他同学一样,享有同等待遇。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保障。
2.休学期间管理:学生休学期间,需要遵守学校相关规定,按时返校上课,参加课外活动。学校应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,确保其按时返校。
3.休学期间处罚:学校可以对违反休学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罚,如罚款、记过等。
五、其他规定
1.学生提出休学申请时,应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(如诊断证明、病历等)。
2.学校应在收到休学申请后,尽快审核并作出决定。
3.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,如心理咨询、医疗救治等。
福建省休学管理规定细则是
